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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2016-09-19 14:22     (点击: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条”以及学校“二十四条”规定,持续发力加压,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现就两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把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廉洁意识。要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私车公养,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向下级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严禁赌博。

二、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期、多发期,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坚持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以上示下,率先垂范。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坚决查处“花样翻新”和“隐身”、“变异”等“四风”问题。

三、坚持挺纪在前,严肃责任追究。坚决实施“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还要追究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巩固深化“酒桌办公”等专项治理成效,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从严从重处理,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特此通知。

举报电话:6668642(纪委办),6668461(监察处)。

举报邮箱:jiwei@aust.edu.cnjchc@aust.edu.cn

   

 

 

                  中共安徽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 年9 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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