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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强化责任担当 用好问责利器
2016-11-19 12:37 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 )

“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精准用力,不折不扣把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前不久,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上任伊始,在听取省纪委工作汇报时就落实“两个责任”旗帜鲜明地提出要求。

近年来,安徽省委及各级党委(党组)尤其是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增强担当精神和主责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勇于担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织密制度笼子,在定规立矩中压实“两个责任”

是责任就要勇担当。安徽省委坚持示范引领,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省委狠抓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约谈提醒”“述廉述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四个办法,基本形成以两个意见为主体、四个办法为支撑的责任落实制度体系。

“把约谈提醒、述廉述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固化下来,是全省各级党组织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制度保证。”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郑斌表示。

今年,针对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安徽省委又及时制定并下发了《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通知》。在责任传递下,各省辖市和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结合实际,相继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细则,量化标准、细化规定,将“权力清单”转化为“责任清单”。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机关廉洁教育大会,一把手与领导班子成员、院领导与部门正职层层签订责任书,这在安徽省高院已成惯例固定下来,且连续坚持了12个年头。“我们还制定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11种情形实施问责。”省高院纪检组组长董震说,“目的就是通过制度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推动全省法院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据了解,安徽各地各部门共制定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相关制度共620项,把制度效力传递到了“神经末梢”,逐步织密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制度笼子。

开展约谈考核,在压力传导中压实“两个责任”

20144月,安徽省纪委对滁州原市委书记江山的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同年7月,曾任滁州市委书记、时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的韩先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短短三个月,两任书记先后落马,涉案的还包括滁州当地两名厅级干部。在省委2014年度“两个责任”考核中,滁州市被“一票否决”。

考核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如何从中汲取教训进行警示?针对韩先聪、江山等一批曾担任过省辖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腐败问题,省委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中的少数,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集体约谈省辖市和省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以案为鉴、举案说法,当面指问题、提要求、促整改,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

“约谈提醒建立了上下级之间沟通交流直接渠道,这种压实‘两个责任’的形式让人印象更为深刻。”省直部门一位负责人这样说。据统计,三年来,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7次就深入落实“两个责任”等问题集体约谈省辖市党政和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计460余人次。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约谈所辖地区主要负责人、纪委(纪检组)负责同志8054人次。

此外,在省委组织的“两个责任”年度考核中,2014年度首次引入第三方民意调查,首次实现市厅级单位全覆盖,首次实施党风廉洁建设“一票否决”。2015年度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省委综合考核。

在压力层层传导下,各地各部门均组成考核组,对所属地区、单位和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两个责任”考核。

“无为县从今年4月开始,对全县纪检干部履行监督责任的517个项目进行打分,目前已对2名县直纪检组长进行通报,10名纪检干部被扣分。”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皖建说,“这种考核细化了工作责任,操作性强,有效推动了监督责任落实。”

严格责任追究,在“四个必问”中压实“两个责任”

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烈山社区原党委书记刘大伟大肆侵吞村(居)集体资产,涉案金额超过1.5亿元,暴露出烈山区和烈山镇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烈山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陆健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烈山镇党委原副书记(时任纪委书记)许彪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对烈山区委、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实施诫勉谈话。这是安徽省纪委公开通报的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究的一起典型案例。

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省纪委及各级纪委把问责作为压实“两个责任”的“撒手锏”,坚持“四个必问”,即对发生热点、焦点和群体性事件必问责,发生窝案、系列案件必问责,巡视、审计、督察发现重大问题必问责,年度综合考核名次靠后或问题突出必问责,敢问责、真问责、严问责,让压力传导“零衰减”。

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国土资源系统、环境保护系统腐败案件和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及扶贫领域侵占群众利益案件……省纪委先后直接督查督办了多起案件,并实施“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

全省各级纪委敢于动真碰硬,加大问责力度,2013年以来,全省有2196个地区(单位)和党政领导干部个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其中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1929人次,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67人次;547个单位和地区被党风廉洁建设“一票否决”,对449起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释放了“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追究必从严”的强烈信号。

( 李雪原  苏胜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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