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新校区商业服务类项目的管理,根据学校安排,由监察处牵头,新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部、保卫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等单位于10月21日和11月17日分别对新校区商业服务项目的合同签订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10
月21日
下午,督察组对已招标的八大类17个商业服务项目,从招标程序、评标程序和合同签订程序等方面逐一对照4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汇总,并形成了督查报告上报学校。
11
月17日
下午,督察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学生公寓A区、B区食堂餐饮经营、生活超市、浴室、洗衣自助系统、智能快递中心的运营情况和F区食堂餐饮、智能快递点、空调租赁、学生公寓D区浴池等项目的建设情况,并随机调查了学生对各个服务项目的满意度。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要求相关中标企业应严格依照服务“合同”立即整改,确保依法依规运营,同时要加快有关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在学校整体搬迁前完成全部建设并正常运营。督查组成员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分析,拟形成了建议和意见上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