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下午,纪委办公室在舜耕楼929会议室召开业务学习与研讨会。认真学习、研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委贯彻<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实施办法》。会议由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洪江如主持。
会上,洪江如带领大家回顾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历次修订过程,重点学习了《条例》修订后新增或修改的八大亮点内容,即“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和“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通过对修订前、后《条例》变化内容的参照比对,对本次修订的八个特点进行了详细解读。洪江如指出,时隔三年,党中央再次修订《条例》,体现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体现了党对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高度重视,相比2015版《条例》,新《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完善。洪江如强调,作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要严格依规依纪依程序履行职责,确保贯彻执行新《条例》不偏不倚、不折不扣;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敏锐性,不断积累执纪监督工作新经验。
会上逐条学习了《中共安徽省纪委 安徽省监委贯彻<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实施办法》,会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执行该“实施办法”,推动我校新时代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结合学习贯彻省委关于“三查三问”指导意见的精神,要求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服务于学校全面从严治党达到新高度。
会上还传达了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对纪委办公室下半年重点工作和近期主要工作作出了安排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撰稿、核稿:纪委办公室 汪至诚、张瑞兴)